隨著血管外科技術的不斷發展,血管腔內修復主動脈疾病的各類主動脈覆膜支架日益增多。為了進一步規范該類產品上市前的臨床試驗,并指導該類產品申請人在申請產品注冊時臨床試驗資料的準備,特制訂本審評要點。
本審評要點適用于直管型和腹主動脈分叉型主動脈覆膜支架,帶主動脈弓分支、腎動脈分支的分支型主動脈覆膜支架除外。
主動脈覆膜支架產品在開展臨床試驗前,應當完成必要的臨床前研究,如性能驗證、體外試驗、生物學評價、動物實驗等。
對于在市場上尚未出現的全新設計的主動脈覆膜支架,在開展確證性臨床試驗前應先進行可行性臨床試驗研究??尚行栽囼瀾星逦兔鞔_的研究目標,建議為前瞻性的小樣本研究(樣本量不少于10例,重點觀察圍手術期(30天)的主要不良事件,以對產品設計的安全性、有效性進行初步評估),并根據其逐漸積累的結果對后期的確證性試驗設計提供相應的信息。
企業在開展確證性試驗研究時,在臨床試驗方案制定中建議考慮以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臨床適用范圍
產品的臨床適用范圍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慮。(1)適用疾?。ū匾獣r,還應明確病程分期或分型):應明確該產品適用的具體臨床適用疾?。ㄈ缰鲃用}瘤、主動脈夾層等)。對于主動脈夾層疾病,還應進一步明確其分型(如DeBakey分型的I/II/IIIa/IIIb型或Stanford分型的A型/B型)。在考慮納入多個臨床適用疾病時,應充分考慮主動脈覆膜支架植入對自然病程的影響及療效評價是否一致,能否納入一并分析。(2)適用部位:用于血管腔內修復的主動脈覆膜支架在進行臨床試驗時應考慮適用的主動脈部位,建議根據主動脈受累部位,對腹主動脈疾病和胸主動脈疾病分別開展臨床試驗驗證。(3)適用人群:由于主動脈覆膜支架植入作為一種血管內動脈疾病修復的技術,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還需進一步評估,且患者是否適合應用主動脈覆膜支架植入決定于多個臨床和解剖因素,其中解剖因素可直接影響主動脈覆膜支架的技術結局和長期耐久性;臨床因素如合并癥會影響早期和晚期的并發癥和死亡率,因此在開展臨床試驗時,對入組患者的選擇應基于風險受益評估,建議對以下因素進行充分評估:
是否有合適的血管入路;
主動脈疾病的大小和形態學(例如評估動脈瘤頸的長度、角度、形狀以及近端、遠端錨定區等);
患者年齡、預期壽命、是否適合外科手術;
該技術的短期和長期受益和風險(包括動脈瘤相關死亡率及手術死亡率的風險)。
二、臨床試驗中的研究終點
主動脈覆膜支架長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完全明確,因此在進行臨床試驗設計的時候,研究假設要同時考慮主要安全性終點和主要有效性終點。
(一)安全性終點
1. 主要安全性終點
對于主動脈瘤或主動脈夾層疾病,主要安全性終點建議至少要考慮術后30天內的主要不良事件(Major Adverse Event, MAE)的發生情況。
2. 次要安全性終點
對于主動脈瘤或主動脈夾層疾病,其他安全性終點還可以考慮全因死亡、主動脈瘤(或主動脈夾層)相關死亡、輸送安全性(并發癥)等。
(二)有效性終點
1. 主要有效性終點
(1)主動脈瘤疾?。?/span>
對于針對主動脈瘤疾病的臨床試驗,建議主要有效性終點選擇復合終點,建議至少應考慮12個月的動脈瘤治療成功率。動脈瘤的治療成功率為至少應當包括主動脈覆膜支架的輸送和展開成功、動脈瘤的生長速度、內漏、支架移植物移位發生情況等方面的復合終點。
(2)主動脈夾層疾病
對于針對主動脈夾層疾病的臨床試驗,主要有效性終點建議為12個月的復合終點,結合考慮臨床結果(如即刻技術成功率、內漏、支架移植物移位、主動脈破裂等發生情況)和主動脈重塑結果(如完全/不完全/無假腔血栓形成,真腔大小、假腔大小以及環主動脈直徑的變化等)。
2. 次要有效性終點
對于主動脈瘤或主動脈夾層疾病,其他有效性終點還可以考慮術后即刻技術成功率以及內漏發生率、動脈瘤無繼續生長(或主動脈夾層真腔、假腔大小變化)、動脈瘤破裂(或主動脈破裂)、轉到手術組等情況。
如果主動脈夾層和主動脈瘤納入同一研究中,應考慮兩者有效性終點和安全性終點的差異,建議兩組人群分別分析,均需符合統計學要求。
三、隨訪
隨訪時間和隨訪方式:必須進行長期的影像學隨訪來評估主動脈覆膜支架的有效性。建議在術后30天、6個月、12月進行隨訪,在6個月、12個月時進行一次影像學評估;一年后應進行每年一次的隨訪,至少連續5年。完成主要終點評估后可申請上市前注冊。
四、試驗設計
如條件許可,建議進行有良好設計的前瞻性、對照的多中心臨床試驗。對照組建議采用已在中國上市,且國際公認療效較好的同類器械。企業應科學地確定試驗設計類型,合理地計算樣本量并提供樣本量計算過程中相關參數的確定依據。對于非劣效試驗設計,一般建議α取雙側0.05,β不大于0.20,按1:1的比例入組,在符合統計學的基礎上可評價病例不少于75對(總樣本量150例),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考慮脫落率,計算出最終樣本量。
如有合適的理由,也可采用單臂試驗,但應進行合理設計,目標值的設定應依據當前充分、科學、合理的同類產品循證醫學證據,同時需考慮該類產品技術的發展,目標值的設定應有前瞻性。單臂試驗的樣本量在符合統計學原則的基礎上應不少于120例可評價病例,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考慮脫落率,計算出最終樣本量。
對于平行研究或單臂研究,建議連續入選所有符合入選/排除標準的病人,并采用基于互聯網(IWRS)/電話(IVRS)/傳真等計算機系統分配病例登記號,所有病例登記號不得二次使用。